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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發現~~台北市政府~~有針對懷孕計畫的台北市民有提供幾項補助喔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6

檢查的部分~~我完全沒利用到啦~~~真是太可惜了~~

但必須到下列的特約診所

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E5%81%A5%E5%BA%B7%E7%AE%A1%E7%90%86%E8%99%95/%E7%94%9F%E8%82%B2%E8%A3%9C%E5%8A%A9%E7%89%B9%E7%B4%84%E9%86%AB%E7%99%82%E6%A9%9F%E6%A7%8B(%E5%85%AC%E5%91%8A%E7%89%880301).pdf

1。有孕前檢查的補助

2。有懷孕初期11~13週 唐氏症的補助 2200

3。有懷孕中期16~20週 唐氏症的補助 1000


生產後~~針對初生兒的部分

1。有2萬元的生育獎勵

首先,提供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於各戶政事務所申報出生時直接發放,以感謝並慰勞新生兒母親生育之辛勞。

※所需資格:1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實,新生兒申報戶口時,就可領2萬元生育獎勵。

※民政局洽詢電話:1999*6269

※期程:自100年1月1日起


2。有2500/月  可領到五歲

其次,生兒容易養兒難,臺北市政府同樣將從明年1月起,提供設籍北市夫妻,繳交家庭綜合所得稅率在13%(含)以下者;99年度因稅制改變,改為稅率12%(含)以下者,家庭凡有5歲以下孩童,即提供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作為雇請保母或麻煩爸媽照顧的相關補貼等。

依據此標準,一個雙薪小家庭,在沒有撫養任何人的情況下,夫妻兩人年所得在161萬4,000元以下者(99年度起,兩人年所得在165萬4,000元以下者),就符合領取育兒津貼資格。





ps:產婦的額外補助與權利~~~

1。產假 二個月 (薪資照給~~公司必須支付員工二個月的產假薪水)

2。勞保局的生育補助~最近平均六個月投保薪資一個月(勞保局)

3。若跟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可跟勞保局申請育嬰津貼可連續申請最多六個月

  留職停薪期間(薪水最多可申請六個月)~~勞健保費用~~自費的部分仍是勞工自己負擔  

                      公司的勞健保部分則由政府負擔

  薪資部分則跟勞保局申請~~最近平均六個月投保薪資~~六成~~最多可申請六個月

  而勞基法也規定~~孕婦可申請留職停薪~~最多一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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