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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研究有關保險的相關內容~~發現28週內可以保的保險只有兩家~~

一家是國際紐約人壽的珍愛北鼻還本~~~這是六年繳額 保障12年 第七年逐年領回所繳的保費

國際紐約人壽的網頁  http://www.nylitc.com.tw/chinese/index.asp

特定重大殘疾、腦性麻痺、重大燒燙傷及生存保險金給付、及未滿十五足歲身故者無息退還所繳保費
其他事項:
1.本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2.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3.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4.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以避免權益受損。
5.免費申訴電話:0800-088008。

商品特色

全心呵護寶貝十二年
一份專屬胎兒的保單,讓父母在迎接新生命來臨時,寶寶就擁有腦性麻痺、重大燒燙傷及18類特定重大殘疾的保障,繳費六年,保障十二年。


生存保險金,滿足教與養的需求
寶寶於保單第七保單週年日起若生存,每年可領取「生存保險金」直至保障期滿為止,讓您寶寶踏進人生第一個校門時,每年有一筆教養基金為將來美好人生奠下第一柱穩固的樁。
註: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全部死亡時,則無息返還所繳保險費總額。


特定重大殘疾保險金,減輕您的經濟負擔
寶寶若於出生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特定重大殘疾之一者,可領取保險金額50%的「特定重大殘疾保險金」。以提供重大疾病的醫療補償,減輕您的經濟負擔。罹患多類特定重大殘疾者,「特定重大殘疾保險金」的給付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重大傷燙傷與腦性麻痺保險金,為寶寶的成長加添保障
寶寶在保障期間不幸遭遇重大燒燙傷或腦性麻痺,符合保單給付條件者,可領取保險金額20%的「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或「腦性麻痺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或「腦性麻痺保險金」的給付不與「特定重大殘疾保險金」合併計算,為寶寶的成長加添保障。


「特定重大殘疾」包含下列疾病
1. 特定三染色體症:巴陶氏症、愛德華氏症、唐氏症
2. 特定先天性神經管缺陷:脊柱裂、腦膨出、脊髓或脊髓膜膨出、先天性水腦症
3. 特定先天性代謝異常:苯酮尿症、高胱胺酸尿症、半乳糖症、黏多醣症、肝醣儲積症
4. 特定先天性骨骼和結締組織疾病:軟骨發育不全、成骨發育不全症
5. 重症β地中海型貧血
6. 特定先天性心臟病:心室中隔缺損、開放性動脈管、心房中隔缺損、肺動脈瓣膜狹窄、主動脈瓣狹窄、法洛氏四合症、大動脈轉位、三尖瓣閉鎖、主動脈弓縮窄、左心發育不全症、右心室發育不全症、單心室、全肺靜脈回流異常、永久動脈幹、Ebstein氏畸型、其它經教學醫院小兒科專科醫師殘障鑑定為嚴重器質性先天性心臟病且已經手術治療者。
7. 纖維性囊腫 8. 極輕體重兒 9. 腎臟發育不全 10. 生殖器性別不明
11. 先天性耳聾 12. 先天性失明 13. 血友病 14. 特定先天消化系統疾病 :先天性食道閉鎖,合併有或無氣管食道廔管
15. 先天畸形顎裂 16. 小兒麻痺症(麻痺型) 17. 風濕性心臟病 18. 雷氏症候群
*詳細「特定重大殘疾」之定義請參閱保單條款 

投保案例

30歲孕婦在懷孕16週為胎兒投保紐約人壽珍愛貝比還本保險(JB),保額100萬元,6年繳費,12年期滿,年繳保險費55,500元。 





承保規定

投保年齡
要保人:18歲至42歲且懷孕未滿30週之孕婦。
被保險人:該孕婦(要保人)本次懷孕分娩產下之活產嬰兒。
*懷孕週數超過28週且未滿30週者須提供整份孕婦手冊。


繳別: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投保金額
● 最低投保金額:50萬元
● 最高投保金額:300萬元







一家是三商美邦人壽婦女與嬰兒保險~~~

 這是兩年的保險~~~保費相對較低~~~因為只有保障從投保當日起到出生後的兩年~~但這家的保單~有保到媽媽本身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網頁 http://www.mli.com.tw/

 


當生命的種子在體內滋長時,母親與寶寶便展開了一段密不可分的生命旅程。從懷孕那一刻起,除了享受新生命到來的喜悅,也不免會耽心在懷孕過程中,可能面臨的種種狀況,這種帶著欣喜及一點點不安全的憂慮感總是圍繞在每位準媽媽的心頭。三商美邦人壽「婦女與嬰兒保險」針對懷孕中的婦女及嬰兒提供多項的保障,與您一同體驗生命誕生的甘苦酸甜。

承保範圍

身故全殘保險金、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嬰兒祝賀保險金、孕婦關懷保險金

本商品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商品特色

一、 二年保障期,安心又放心
從懷孕開始到寶寶出生,不論是準媽媽或嬰兒均是身體狀況最不穩定的時期,「婦女與嬰兒保險」以二年保障期的設計,充分滿足這段高風險期所需的呵護,一路陪伴您與寶寶共同渡過生命中最重要的時刻。
二、 投保年齡廣,懷孕有保障
凡是18至40歲己懷孕且懷孕未滿28週之女性皆可投保,廣泛照顧各投保年齡層,讓不同時期的懷孕婦女均能獲得相同的保障品質。

25歲懷孕婦女A君,投保1BM,保額100萬元,躉繳保費22,600元。若A君順利產下一子,但經醫師診斷確定嬰兒不幸罹患特定先天性心臟病。此時可領得保險金如下:

也就是說~~只要繳一次22600 ~~ 保障期為二年 
當婦女身故或全殘  理賠100萬
嬰兒一出生退還一萬元       嬰兒先天性重大疾病 理賠50萬   嬰兒身故 理賠所繳保費




給付項目

一、身故全殘保險金
1.孕婦於保險期間內身故或全殘者,則給付保險金額。
2.嬰兒於保險期間終了前身故者,按已繳保險費總和給付保險金,但不論嬰兒之胎數多少以給付一次為限。
二、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
嬰兒於保險期間終了前經診斷確定罹患本契約規定之「先天性重大殘缺」者,按保險金額的50%給付保險金。但不論嬰兒之胎數及罹患先天性重大殘缺項目之多寡,均以給付一次為限。
七項先天性重大殘缺
特定三染色體症、特定先天性心臟病、特定先天性代謝異常、特定神經管缺陷、纖維性囊腫、重症β地中海型貧血、唇顎裂
三、嬰兒祝賀保險金
嬰兒於保險期間內出生且非死產者,按保險金額的1%給付保險金。但無論嬰兒之胎數多少,均以給付一次為限。
四、孕婦關懷保險金:
孕婦投保時懷孕存活之胎兒,於保險期間內,因故中止妊娠、流產或死產者,按已繳保險費總和給付保險金。此項保險金無論嬰兒之胎數多少,均以給付一次為限。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孕婦故意自殺或自成附表所列完全殘廢或故意終止妊娠流產或死產。
三、孕婦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致成附表所列完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未致死者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殘廢時,本公司依本契約的約定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者,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給付保單價值準備金予應得之人。
要保人或孕婦於本契約訂定前已知悉嬰兒於分娩前罹患先天性重大殘缺者,本公司亦不負給付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的責任。


[額外補充~~~~爬文發現ㄉ~~~]

現在15歲以下壽險是不予理賠的(身故不理賠壽險保險金),

建議可為小寶貝買

<1>終身醫療(繳費期滿即擁有終身保障,現在有很多是"還本型終身醫療"~保費也比較便宜)

<2>住院日額型給付(補足拉高住院日額理賠金,因為是附約,一年一約保險,SO保費也比較便宜)

<3>住院實支實付理賠

(補貼健保不足,如自費藥物.指定醫師費.耗材費用等等,但此附約有與<3>理賠內容合併,公司會擇優理賠給客戶!)

<4>意外險(身故雖然不理賠意外險保障,但是傷殘會依比例理賠,另贈35%燒燙傷保險金)

<5>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彌補意外來臨時的住院補貼,內贈骨折險理賠,不需額外購買骨折險)

<6>意外險實支實付(意外受傷無住院,憑收據理賠)

<7>癌症險(癌症已經成為文明病@@")

<8>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險(有的終身醫療裡面就有內贈,這樣就不必多花一筆錢買這一項)

<9>豁免

 

P.S:若預算夠,也可以幫小寶貝存一筆教育基金!!^^專款專用!給寶貝一個完整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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